经玲
律师
员工死亡后,其亲属能否主张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原创 林教头普法团队 无忧养老法律服务 前天 昨天的文章我们详细讲述了养老院一名保安员突发心脏病死亡所涉及的“视同工伤”的认定问题。就着昨天的案例,认定工伤后,作为保安员的亲属,接下来面对的是向养老院索赔的问题。亲属询问我们可以主张多少赔偿的时候,除了在脑海中“职业”的对工伤待遇赔偿计算时,我们还特别注意到本案还有一个事实情况,就是养老院和保安员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且工作还未满一年。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赔偿,我们在实践中是经常见到的,但当该劳动者死亡时,其亲属是否能“继承”这二倍工作赔偿的请求权,这也引发了我们的思考。让我们再次感受了“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首先,我们还是先了解一下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赔偿的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对于法律上为什么会规
2020-04-01 10: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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